中新网西安6月25日电 (记者 张一辰)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对被告人韩某贩卖、制造毒品,被告人杜某某、杨某某、田某、雷某某、翟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七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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