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 (记者 范丽芳)11日,记者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以下简称“山西局”)获悉,该局对山西大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1·14”一般机电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对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矿长姚某某等2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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