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降雨影响,安徽省黄山市境内干支流出现明显涨水过程,部分区域灾情严重。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决定于6月20日15时对黄山市启动安徽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并向黄山市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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