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降雨影响,安徽省黄山市境内干支流出现明显涨水过程,部分区域灾情严重。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决定于6月20日15时对黄山市启动安徽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并向黄山市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