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 陈杭)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