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顺德监管支局从市、区两级层面分别签署《关于全面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协同工作备忘录》,致力于充分发挥审判部门与监管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做深做实金融领域诉源治理,更好推动金融矛盾纠纷解于未诉、止于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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